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导向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新思路
查吉玲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文物管理所;552400)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堪忧,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实效性,推动传统村落和乡村地区的发展。本文将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导向如何有效开展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与经济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城乡发展的格局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不仅能够实现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能够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为民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有效落实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现状
首先,人口是生产力的根本来源,在城乡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导致传统村落的人口不足[1]。由于人口稀缺和生产力不足,使得传统村落的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业生产效率越来越低,导致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其次,在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落后的情况下,传统村落对待古村落保护问题上缺乏重视和有效的措施,盲目开发传统村落的中文化遗产和环境资源,使得传统村落受到损害。最后,传统村落的开发不仅受到多方面的条件制约,再加上对资源环境的开发和利用不足,使得传统村落的生产水平和生产技术单一,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影响了传统村落的发展。
2.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导向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策略
2.1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重点内容,其主要分为建筑保护和绿化保护两方面。在建筑保护方面,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制定传统村落中古建筑制定保护措施和修整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在此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全面了解传统村落中古建筑的分布情况和损害程度,划定古建筑保护区域并在保护区外围设置界标,维持古建筑空间的连续性。同时,针对需要抢修的古建筑,可以派遣专业人员进行修饰和日常维护,尽量保持古建筑的完整度。在绿化保护方面,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和景观特色,构建完善的绿化保护系统。在此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将山体、林地和湖泊等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加大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保护传统村落的环境。
2.2规划功能区域
功能区域规划不仅能够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还有利于传统村落的发展[2]。首先,针对村民居住用地,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合理规划居民建筑的地理范围,提高居民建筑的安全性。针对一些不合格建筑和处于其它功能规划区域的建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拆除,确保村民居住用地风格的统一规范,有利于对居住用地的集中管理。其次,合理规划传统村落中公共设施场地,完善传统村落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民的日常娱乐、教育活动和就医需求提供保障,提高传统村落生活环境的舒适性。在此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合理利用当地的交通优势,积极发展周边产业产业,同时争取与附近城市进行合作,促进传统村落生活水平的提高。最后,完善传统村落的道路规范,做好传统村落街巷路面的修缮工作,为传统村落的发展提供道路基础。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可以根据传统村落的交通情况和发展需求,适当加宽和修建道路,提高传统村落交通的便利性。
2.3精准发展战略
传统古村落的发展应当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出发,针对传统村落的优势制定精准的发展战略,采取多样性开发措施,促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3]。首先,针对传统村落的文化属性和古建筑遗址,发展传统村落旅游业。在此过程中,传统村落需要控制旅游景点的商业化程度,尽量保持原来的历史风貌,并规范化旅游业的活动流程,促进传统村落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带动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其次,针对传统村落的产业情况和周围资源环境,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手工业,拓展传统村落的发展途径。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可以适当改善和调整传统生产方式和传统营销方式,积极寻求多方面的合作,推动传统村落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最后,相关人员可以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构建非物质文化产业模式和农业手工业产业模式,促进传统村落发展的多元化。
3.总结
综上所述,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问题,相关人员需要明确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地位,可以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功能区域和精准发展战略的方式,落实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善主. 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导向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新思路[J]. 建材与装饰, 2019, 000, (021):150-151.
[2] 杜森, 董晓媛.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临潭县磨沟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策略研究[J]. 建筑设计管理, 2019, 36, (02):80-84.
[3] 马洪伟. 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传统村落的价值审视与制度保护[J]. 中国农村研究, 2019, (01):6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