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体育教学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的有效策略探讨
田孟升
(贵州省册亨县岩架镇中心学校;552200)
【摘要】体育教学可以很好的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所以初中体育教师还需要结合体育学科的特点,引入更多新型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更好的保证学生学习效果。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初中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探究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的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初中体育;参与积极性;有效策略
传统教学模式中体育学科占比不高,不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对体育教学的重视度不高,所以学生体育课堂的积极性也不高。进入新课程改革时代后,体育学科得到重视,初中体育教师也开始重视教学改革和创新。在课堂教学中,提升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是保证课堂教学效果的第一步,所以教师需要认识到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的重要性,然后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创设更多符合学生需求的教学情境和教学活动,让学生更愿意参与到课堂中,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会更好。
1.初中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内容都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所以在分析初中体育教学存在的问题时,也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首先教师选择体育教学内容的时候,没有考虑学生的需求,所以选择的内容比较单调,不利于激发学生兴趣[1]。加上很多学校没有足够的体育教学用品,导致很多教学活动难以开展,教学质量受到影响。除此之外,教师的教学方式单一,很少有教师会站在学生角度上思考问题,教学活力不足,学生积极性普遍不高。
2.初中体育教学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的有效策略
为了更好的保证体育教学效果,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时候,还需要注重提升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让学生更愿意参与体育活动,学生学习效果也会更好。以下针对初中体育教学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的策略进行分析:
2.1引入游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在影响体育教学质量的因素中,教学方式单一属于主要因素之一,所以想要提升学生的体育课堂的参与积极性,教师就需要充分认识到多样化教学方式的重要性,游戏化教学趣味性更高,将其运用于初中体育教学中,教师需要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选择更多初中生感兴趣的体育教学方式,将学生参与体育学习的兴趣调动起来,学生课堂参与性更高,体育学习效果也就更好[2]。而教师引入游戏也不能随意引入,需要思考教学目标和学生情况,保证教学游戏具有针对性,从而更好的建立高效课堂。例如,在“三步上篮”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掌握三步上篮技巧,教师可以先将动作分解,让学生学习基本动作,然后引入分组游戏,通过比赛的方式利用学生的好胜心,让学生更好的训练三步上篮技巧,学生积极性更高,学习效率也会随之提升。
2.2引入案例教学,激发学生学习潜力
体育教学能够锻炼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品质,也更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所以为了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可以将案例教学引入到课堂中,通过案例教学将理论性的知识点生动化、形象化,将学生的学习潜力挖掘出来,学生更容易理解和学习,体育学习积极性更高,同时还可以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和健康观念[3]。而教师在引入案例教学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体育知识合理选择相应的教学案例,并且引导学生去收集更多资料和素材,更好的进行自主训练,提升体育教学效果。例如,为了让学生了解篮球比赛规则,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来给学生播放篮球比赛的视频,然后学生在观看篮球比赛的同时,比赛情况去给学生讲解比赛规则,通过实际案例结合理论,可以让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接受,同时课堂趣味性更强,学生学习积极性也更高。
2.3引入体育比赛,增加学生互动交流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加强互动交流是非常重要的,而初中生本身也是成长发育的重要阶段,所以为了更好的提升学生体育学习积极性,教师可以结合体育学科的特点,将各种体育比赛引入课堂中,利用体育比赛调动学生的体育热情,学生在参与体育比赛的同时,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身体素质等都能得到僆和提升。例如,在足球教学中,为了培养学生足球学习的兴趣,教师可以将班上的学生分为不同学习小组,然后以小组形式进行足球比赛,通过比赛来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教师可以结合具体的教学目标,设计不同的竞赛制度和规则,同时,对比赛胜利的学生设计一定的奖励,学生参与热情更高,学习效果也会更好。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初中体育教学中,学生参与积极性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教师还需要更加重视学生的课堂参与积极性,通过引入游戏教学、引入案例教学、引入体育比赛等方式,创设多样化体育课堂,激发学生的潜力和兴趣,引导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杨咏梅.初中体育教学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的有效策略分析[J].考试周刊,2022,23(07):13-16.
[2]柴克军.初中体育教学中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意识的策略研究[J].新课程,2021,24(50):63.
[3]张阳阳.初中体育教学如何提升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性的策略探讨[J].考试周刊,2019,19(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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